法律问答

股权质押手续怎么办理,法律上该怎么规定

抵押担保
2023-08-08 06:50: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权质押登记办理的方法如下:
    1、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质押登记;
    2、提交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质押合同等相关材料;
    3、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
    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通知书加盖登记机关的股权出质登记专用章。
    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六条第一款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
    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
    通知书加盖登记机关的股权出质登记专用章。

  • 1、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质押登记;
    2、提交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质押合同等相关材料;
    3、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通知书加盖登记机关的股权出质登记专用章。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通知书加盖登记机关的股权出质登记专用章。
  • 办理股权质押。需要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并提交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身份证明、书面的质押合同、质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股东名册复印件等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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