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班途中电瓶车滑倒工伤认定,如何处理才好

工伤索赔
2023-08-08 07:3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上班途中电瓶车滑倒不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仅仅是遭受到并不是因为本身的原因所导致的一些交通事故的发生,但是骑电瓶车自己摔倒的话,是属于自己原因。
    构成工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必须是合理的上班必经路线之内;
    2、必须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3、必须是非职工本人主要以上原因。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治疗;由单位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材料申请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款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上下班途中工伤事故处理如下:
    1.送往医院治疗;
    2.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伤情稳定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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