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户口簿怎么办理婚姻登记,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结婚
2023-08-08 07: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户口簿想办理结婚登记的有以下方法:
    1、户口本应该及时补办,然后再才能办结婚证。
    2、若是在双方父母不同意的情况下,且调解无果,为尊重婚姻自由,专区民警可为出具一份单据,凭此单据,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办理一份户籍证明。凭户籍证明,可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可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没有户口簿的,可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 法律分析:没有户口簿的,可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