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条没有拿回来如何解决,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债务追讨
2023-08-08 08:1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没拿回来的,当事人可以收集其他证据证明以及还款的事实,如果对方以借条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再次偿还借款的,则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已经还款,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提出的主张,应当仔细提供相应的证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借条没有拿回来的,当事人可以收集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已经偿还借款,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法律规定,对于当事人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由其自行提供相应的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 借条没有拿回来的,当事人可以找对方拿回来或者要求对方出具一份收条,但是对方以此为由要求借款人再次偿还借款的,则借款人可以收集相应的证据证明已经还款的事实,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