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诉讼请求管辖是怎么确定的?

2023-08-08 08:38:10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讼管辖的法律规定如下:
    一、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管辖;
    二、原告住所地管辖;
    三、法律行为发生地管辖;
    四、专属管辖;
    五、协议管辖;
    六、共同管辖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诉讼管辖的法律规定如下:

    一、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管辖;

    二、原告住所地管辖;

    三、法律行为发生地管辖;

    四、专属管辖;

    五、协议管辖;

    六、共同管辖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案件管辖权如何确定如下:
    (1)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
    (2)按照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
    (3)按照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
    (4)按照专属管辖的规定确定。
    《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民事诉讼请求管辖是怎么确定的?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其他问题
民事诉讼请求管辖是怎么确定的?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