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子女抚养权能否变更,法律怎样规定

子女抚养
2023-08-08 09:0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可以变更。但应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可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能变更。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体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2、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是可以更改的。但不符合变更情形的除外。法定的抚养权变更应当满足如下情形:
    1、父母双就变更子女抚养权等事项方协商一致;
    2、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权等事宜达成协商,但抚养的一方因患病、怠于履行抚养义务等不适宜再抚养,一方或双方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