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怎样复婚,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起诉离婚
2023-08-08 09:11: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的民法典对复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复婚的双方当事人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等资料,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复婚手续。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对双方提交的资料和双方的关系审核完毕后,会为通过审核的男女双方办理复婚手续,分发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复婚登记】离婚之后,如果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那么双方应当共同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 复婚法律上的规定是:复婚是在离婚后后悔的夫妻所行使的权利,离婚之后夫妻双方后悔的可以复婚,复婚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复婚所适用的程序与结婚一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复婚是按照正常结婚登记程序的,结婚登记并不需要离婚证,如果当事人要补办离婚证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