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岳父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现在我留下了一栋房子。我现有岳父的后妻带了一个儿子,我的妻子和我妻子的弟弟。我想问一下,如何分配继承权来改变这个房子?

遗产继承
2023-08-08 09:16: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没有遗嘱的前提下,其遗产依继承法规定的法定顺序进行继承:即其死亡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

  • 法律分析

    继承是指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有权取得该项财产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
    继承一般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是和遗嘱继承相对而言的。是在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的条件下所适用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通常有两种方式变更房屋产权,一是公证、二是诉讼。当事人各方选择继承公证的,公证后可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新的房产证。若选择诉讼的,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房产继承进行判决,判决后凭生效判决书可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新的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要求办理房产变更手续;若无遗嘱的,则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协商如何分割房产。协商一致的,达成房产分配协议,根据该协议办理房产变更手续;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需由一方继承人到法院提起继承分割之诉,待法院对房产的分割做出判决、调解后,持生效的法律文书办理房产变更手续。
    到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变更登记时,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房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过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法律文书。
    2016年7月4日之前,因继承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必须提交继承权公证书,现司法部已废止的该规定,即办理继承房产变更登记时无须强制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