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父母的拆迁房屋比男方多,男方妻子有权分割吗?

拆迁补偿
2023-08-08 09:1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财产分割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被拆迁房屋为私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由夫妻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取得的,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也登记在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名下的,视为个人财产,如果房产登记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拆迁房屋,在离婚时的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夫妻双方可以先行通过协议方式对房屋进行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予以判决;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的个人财产,则离婚时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法律分析:婚后拆迁分的房屋并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拆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得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拆迁的房子是夫或妻各一方的财产,那么拆迁分得的房子只属于夫或妻各一方。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