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钱的人失踪找不到了如何起诉,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债务追讨
2023-08-08 10:03: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钱的人失踪找不到了,符合债务人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有保证人的,可以依据约定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借钱的人失踪找不到了,也可以直接起诉,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之后如果法院也找不到借钱的人,会进行公告,公告期满视为送达,然后在开庭的时候,还不来的,法院会缺席审判。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借钱的人失踪找不到了,也可以直接起诉,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之后如果法院也找不到借钱的人,会进行公告,公告期满视为送达,然后在开庭的时候,还不来的,法院会缺席审判。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