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签订合同,交定金,有收据,有退款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8-08 10:08: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交定金没有给收据可以退款吗
    1、交定金没有给收据是否可以退款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交定金的,只有收据即可以认定双方的定金合同成立;
    (2)如交纳定金后,交纳人没有按约定订立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收款人没有按照约定订立合同的,要双倍返还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二、交付定金应注意什么
    交付定金应注意:
    1、在交付定金的时候,一定要与对方签订相应的协议,而不能只是在口头上承诺;
    2、注意区分定金与订金,后者并非是法律概念,在适用的时候也存在问题,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
    3、关于退还定金的相关内容,注意一并写入协议书中;
    4、交付定金并不是购房过程中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是否要给定金。
  • 有定金收据但是没签合同定金可以退还。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还;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应以该定金双倍退还;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应以该定金赔偿不得退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没签合同一般是不能退款的。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不等于同合同关系不成立,打了款说明已经履行了一部分合同,存在着事实合同关系。无特殊情况,这笔钱也是不退的。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