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案第二次开庭可以判离吗

起诉离婚
2023-08-08 10:23: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案中第二次开庭不一定会判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经调解仍无法挽回夫妻的婚姻关系,如果法院审判过程中其起诉离婚的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或者夫妻在庭前调解过程中有和好的,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法院第二次开庭会判离吗
    1、法院第二次开庭是否会判离,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1)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法调解的,则法庭会判决双方离婚;
    (2)如果双方的感情没有破裂,可以进行调解,则法庭不会判决双方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法院的职责是什么
    法院的职责如下:
    1、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
    2、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
    3、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
  •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是不会判离婚的。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会判决离婚,会对夫妻离婚、夫妻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的问题作出判决。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阶段、判决阶段。
    (一)起诉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法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起诉,开始诉讼程序后,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三)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判决。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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