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法律的规定有哪些

行政处罚
2023-08-08 11:1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处罚程序的意思是国家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又尚不够刑事处分的相对人进行制裁的活动方式以及步骤。行政处罚程序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除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符合立案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立案。
    第五十五条
    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执法人员不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检查。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 一般行政处罚都有下列主要程序:立案;调查;作出处罚决定;以及予以执行。如果符合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情形的,行政机关也可以简化上述程序,当场作出决定。
    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法律依据: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除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符合立案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立案。
    第五十七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 一、 行政处罚法 规定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 法规 定的一般程序主要是:
    1. 立案 。 立案是初步调查程序和正式调查程序的中间环节,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正式调查的开始程序。 规定立案程序,旨在督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对涉及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及其他机关移送的案件等及时作出正确处理,规范立案工作,提高行政效率。
    2.调查取证。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设定和实施 行政处罚 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建立在充足的事实基础上,而事实基础完全是靠 证据 来支撑的。因此,调查取证程序从来都是行政处罚程序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之一。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实践对此作出了详细规定,以适应调查取证过程中的复杂情况。具体包括:
    (1) 调查取证权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告知;
    (2) 表明调查人身份制度;
    (3) 委托调查制度;
    (4) 证据制度;
    (5) 抽样取证;
    (6) 有关证据材料的鉴定;
    (7) 有关证据的先行登记保存;
    (8) 行政强制措施 ;
    (9) 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时采取的措施;
    (10) 回避制度;
    (11)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3.核审。 案件核审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监督把关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由法制机构承担的一项执法监督职能。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针对多年来案件核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了这项制度并作了必要的变革,以适应各地行政处罚和依法行政的需要。
    4.告知。 在行政执法程序中设立告知程序是我国《行政处罚法》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行政相对人在受到行政处罚时依法行使陈述权、申辩权,维护其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法》规定,未按规定告知行政相对人给予其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5.听证。 听证是行政相对人在特定条件下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的重要方式,是我国《行政处罚法》在一般程序中所作的一项重要规定。1996年,国家工商局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暂行规则》,该规则2007年经修订,与《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一并成为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程序制度中的重要内容。
    6.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是一般程序的结束环节,是办案机关经过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终结、核审、告知后,对涉嫌违法的当事人作出的最终处理。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办案机关负责人定案、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的作出以及 行政处罚决定书 的内容、行政处罚案件的办案期限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综上所述,一般社会上出现的违反行政法规比较严重的情节都是必须经过法定的处罚程序才能够最后得出合法的结论的,而且公民是否会主动接受处罚的关键也在于机关是否完全按照法律的规范进行的,而一般程序相对于简易程序更加的正规和繁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