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在渭南中联重科上班,但我是陕西凯博鼎盛人力资源公司的外包工。凯博鼎盛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已经上班两个月多了,凯博鼎盛没有给我缴纳社保,我现在能不能要求凯博鼎盛给我续交社保和双倍支付工资

社会保险
2023-08-08 11:1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没有给员工缴交社保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在职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离职员工需在离职后一年内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属地劳动监察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单位补缴社保。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六条 第三款 用人单位发放员工工资的书面记录可以只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也就是说,超过两年的工资记录,用人单位没有继续保存的法定义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条 第一款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 法律分析:可以到社保局进行劳动仲裁。没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
  •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补缴之前的社保,不同地区赔偿办法不同,有的地方可以赔偿双倍工资。但是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都是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
    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要求进行相应的赔偿,并要求补缴社保,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要求赔偿劳动者双倍工资。
    因为用人单位需要自用工之日第一天起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最迟不能超过1个月。如果超过1个月没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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