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出资用儿子名字买的房子,准备老人住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都能证明。儿子不想给父母了,父母能要回房子或房款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08 11:5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用儿子名字买房父母可以取回,但是需要是该房屋为父母出资,且该房屋在未办理过户登记。父母出资买房写儿子名,属于父母对孩子的赠与,该房屋在未办理过户登记前,父母可以撤回赠与、要回房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你好!父母出钱给子女买的房子,并且房产证又是子女的名字,一旦确权了以后,房产证就具有法律效力,父母是不能随便收回的。除非父母和子女签订了特殊的协议,比如说,在某某的情况下,父母以后有权将房产收回的协议,并且有双方的签字;或者子女出于清纯的关系,对父母非常的孝顺,当父母向子女收回房产的时候,子女将无条件地把房产过户给父母。
    除了上述的条件,即使是亲生父母,也不能强制性地将房产收回。但是,无论从传统的习俗上来说,还是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父母都有居住权的,子女必须要赡养父母,为父母养老送终,否则,将会受到法律上的制裁和道德上的谴责。
  • 父母出资买房写孩子名一般不能要回来。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双方具有书面房屋代持协议的除外,但是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要回,因子女的违法行为致使父母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要回,父母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要回。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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