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弟弟寻衅滋事批捕42天了,会判多久

刑事辩护
2019-06-02 19:23: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下列情形构成寻衅滋事罪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就您所述案情,双方打斗,是由于先前的吵架而引起,属事出有因,不符合随意特征,不成立本罪。
    2、本案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3、另外,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寻衅滋事是指寻衅滋事罪,是指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事情。  裁量标准: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罚款基准: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结伙斗殴中,起主要作用的;  
    (2)多次寻衅滋事,或者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发过;  
    (3)追逐、拦截他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4)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行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5)其他寻衅滋事行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或其他危害后果的,适用情节较重处罚。  罚款基准: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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