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让探视小孩可以强制执行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子女抚养
2023-08-08 12:5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让探视小孩可以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方拒绝让探视权人探视孩子的,探视权人可以根据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要求强制执行,但是法院不得对小孩进行强制执行,即不能强迫小孩与探视权人见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对方不让看孩子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七条,探视权属于生效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属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范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七条
    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 探视权可以强制执行,但是强制执行是对于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实施强制执行措施,如果双方当事人之前就行使探视权签订了协议,之后直接抚养人拒绝探视的,当事人应当向起诉,法院判决之后再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