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身份证丢了,找不到了怎么办

2023-08-08 13:02: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丢了的由当事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补办。对于身份证遗失的,首先应先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然后工作人员开具身份证遗失所需的补办证明,并填写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最后公安机关会核验公民的身份信息,核实的会当场受理。
    申报挂失的居民身份证已登记指纹信息的,应当现场比对指纹信息。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 第十五条 居民身份证应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积极寻找;在三个月内仍未找回的,申请补发新证,原证即作废。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身份证丢了不可以定位找到。身份证只有无源芯片,不具有主动发射信号功能。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申报挂失。
    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须由公民本人提出申请。负责挂失申报工作的公安机关应当核验公民的身份信息,核实的应当现场受理。
    居民身份证的挂失申报免费。
    身份证丢失后补办时,申请人或代补办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补办手续;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收到领取通知后,带着办理回执,领新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身份证遗失补证流程是:
    1、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区要求先采集照片信息,再带到户籍部门办理身份证,需要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办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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