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子死了债务与父母是否有关有没有法律规定

债务追讨
2023-08-08 13:4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儿子去世了,欠款父母不用还。当子女欠债意外身亡,若子女尚有债权、财产存在的,这些债权或财产应该先用来偿还他人的债务,债务清偿完毕后,作为继承人才能对剩余遗产进行继承
    父母如果没有继承子女的遗产,则不用偿还子女的债务,自愿偿还债务的话就不在这个限定范围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法律分析:从法律角度讲,儿子欠债,父母没有义务替其还债,所以也谈不上连累,因为成年人在法律上是独立的,有自己负责的义务。但如果这个成年子女死了,这就涉及到遗产的问题,继承人要清偿这个死去的成年子女的债务。
    但在数额上以死去的成年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人死后债务父母是否需要还视情况而定。
    1.如果该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其中子女方死亡,父母需要共同偿还。
    2.如果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但是该债务人死亡后,其父母家人继承了其遗产的,应当以遗产为限承担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
    3.如果家人父母没有继承遗产的,父母家人没有义务偿还,但是自愿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