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有限公司股东承担以下法律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从法律角度看,一人有限公司是一种有限责任公司,其本质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相同,即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对
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股东不承担
连带责任。但发生
债务纠纷时,
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必须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