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民土地征收的合法程序有哪些,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纠纷
2023-08-08 15:2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民土地征收的合法程序如下: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通过法定程序向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上报;
    2、上报后获得批准,发布征地公告;
    3、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
    4、拟定、修改、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征收农民土地程序如下:
    1、按照法定程序,就土地征收上报至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在取得上述机关的同意后,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3、就征地补偿,听取被征收农民的意见;
    4、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办理补偿登记、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 合法土地征收程序如下: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上报;
    2、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3、批准通过后,发布征地公告
    4、听取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必要时召开听证会;
    5、修改、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签订补偿协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