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么样区分违法分包和转包

网络诈骗
2023-08-08 15: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区分违法分包和转包如下:违法分包发生在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转包发生在总承包人和转承包人之间;违法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转包中转包人与转承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违法分包的对象是主体工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转包的对象是工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 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转包发生在总承包人和转承包人之间;分包则发生在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
    2、对象不同。转包的对象是施工合同的全部工程;而分包仅指主体工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一部分;
    3、合同效力不同。
    转包属于【法律依据:】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违法分包为法律所禁,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明确有约定了可以分包或者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属合法行为。
    违法转包的形成要件是什么
    违法转包的形成要件如下:
    1、施工单位将其承已的全部工程技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
    4、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
    5、劳务分包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
    6、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通对来服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7、【【法律依据】】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违法转包和合法分包的区别如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不是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的,属于违法转包;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属于违法转包等。我国法律规定,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