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
2023-08-08 15:5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违法行为有:
    1.实质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
    2.形式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形式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形式性要件;
    3.内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在对其内部机构、人员及内部事务的管理中所发生的行政违法行为,包括内部实体违法和内部程序违法、行政编制和机构设置违法;
    4.外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对外部事务进行管理时发生的违法行为;
    5.作为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作为义务;
    6.不作为行政违法。不作为行政行为是指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 行政违法行为有职务过错、行政过错。行政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1、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
    2、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3、作为行政违法客观要件的行为必须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
    《刑法》第十三条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三条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行政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国务院及其下属部门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般体现的是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具有公权性质;而民事违法行为是违反民事法律规定的行为,体现的是个人之间的关系,具有私法性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