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专利许可合同应当注意专利权人主体资格、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和专利实施许可的范围。
根据2021年实施的《
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五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
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第八百六十六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五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第八百六十六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