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2017年到公司上班,19个月没交社保,工资明细表上显示发工资单位换了,现在想辞职,还能要求补社保吗

社会保险
2023-08-08 17: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以未缴纳社保,或者未及时发放工资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
  • 您好,您可以要求:
    1、自满一个月的次日起算至您离职之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如果跟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理由是单位未在法定时间内跟您签署劳动合同,所以您仲裁的时候无需提供劳动合同,因为您仲裁的理由就是单位不跟您签,所以才仲裁的。
    您可以保留您跟同事或者领导进行沟通的证据,例如微信、电话录音等,以证明您在这家单位工作过)
    2、可以主张补缴社保,社保从您入职之日起单位就应该缴纳的,并不是试用期满才开始。
    需要说明一下,现在很多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受理有关缴纳社保的申请或诉讼请求,您可以通过当地的劳动监察等行政机构来解决这个问题。
    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继续追问,我是一名律师。
    如果对您有帮助,欢迎采纳。
  • 法律分析:直接去社保局稽核部门投诉单位,只要求单位交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接去社保 因为单位不缴纳社保而辞职,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单位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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