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厂把产品做报废了,我想知道主要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工伤索赔
2023-08-08 17: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产品报废员工是否需要承担的责任,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员工存在重大过错、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了工厂的较大损失的,则应根据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的奖惩制度、或劳动合法约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况,则员工不需要承担责任。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但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产品报废员工除非是故意人为损坏,否则就不需要承担。
    如果是员工存在重大过错、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了工厂的较大损失的,则应根据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的奖惩制度、或劳动合法约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对于员工赔偿损失的额度与比例,在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主要在规范的管理制度中进行规定或劳动合同中具体约定,但必须合法、合情、合理并要虑及员工的承受能力的限度。如果没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或平等协商的合同约定作支持的,厂方单方进行处罚或主张赔偿都是不当的或不能得到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关系中员工与工厂存在着依附关系,不属于完全的对等关系,不适应侵权原则、因果关系责任或归责任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第十六条 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
    第十二条 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第十九条 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第十三条 先进生产(工作)者是授予先进个人的一种荣誉称号,企业应结合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在记功基础上,每年评选一次。为保证质量,各企业的先进生产(工作)者数额一般不得超过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十。
    第十四条 对记功或记大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职工,应颁发证书或奖状。证书由省劳动局统一印制。
  • 法律分析:除非是故意人为损坏,否则就不需要承担。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生产出报废品或残次品,要调查分析原因,如果是生产技术、原料、工艺指导本身的问题,则不能要求员工承担责任,对于员工的一般(轻微失当)的管理失察、工艺不精也不应当让员工承担责任,因为一个产品的生产过程厂方本身就承担着技术、质量管理责任。
    如果是员工存在重大过错、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了工厂的较大损失的,则应根据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的奖惩制度、或劳动合法约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对于员工赔偿损失的额度与比例,在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主要在规范的管理制度中进行规定或劳动合同中具体约定,但必须合法、合情、合理并要虑及员工的承受能力的限度。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 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