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上班二十天,没有签合同,口头辞退可以申请仲裁补偿吗

无故辞退
2023-08-08 17:4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被辞退后,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1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试用期被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在试用期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而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对解除理由是否成立、决定是否合法,以及解除决定是否在试用期届满之前明确通知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若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试用期的录用条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相关延伸】
    问: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 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无故辞退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试用期每项劳动合同被依法辞退的话在理论上根本就没有经济补偿金,第一,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是建立劳动关系以后的一个月之内。
    第二,在试用期之内证明员工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话,原本就可以依法辞退员工的。所以,这种情况没有任何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