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房子在一方名下该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08 18:03: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房子的分割如下:
    1、对夫妻一方婚前建起或者购买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使用居住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系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2、如果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或者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房子在夫妻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可诉讼离婚,夫妻一人一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房产分割的办法:
    1、夫妻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由对法院房产分割问题作出判决,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可给予对方适当补偿。
    2、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应属其个人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为夫妻一方所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