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诉讼案撤诉后可以否再次起诉

2023-08-08 18:5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诉讼撤诉后如果有新的事实和理由的可以再起诉,如果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 行政诉讼撤诉后,一般是不能根据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的。根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原告撤诉后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撤销的决定经审查发现确有错误的,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 通常在行政诉讼中,撤诉之后不能再次起诉,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撤销准予撤诉的裁定。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撤诉后因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但出现了能认定新事实的证据等可以再次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