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权待定状态能否可以进行转让

债务追讨
2023-08-08 19:1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待定状态不可以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让与应当满足债权债务关系已经依法生效、债权须有可让与性等条件,而债权处于待定状态的,不属于生效的债权范围,故不得进行转让。
    法律依据:债权待定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法律分析:债权待定状态不可以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让与应当满足债权债务关系已经依法生效、债权须有可让与性等条件,而债权处于待定状态的,不属于生效的债权范围,故不得进行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债权待定状态,是不可以转让的。转让的债权必须是合法有效存在的;且根据债权性质、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转让还需通知债务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