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父母买房掏的首付,婚后南方一人还贷,财产怎么分?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08 19:1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北京天驰君泰宋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婚前出的首付款,属于个人财产,只有婚后还贷部分才算共同财产。婚后父母出的首付款,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房产涉及以下类型:婚前一方全款买的房,婚后没有特别约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婚前一方贷款,婚后双方还贷的,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进行分割。结婚前,父母为夫妻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如果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属于该房的个人财产,除此以外,父母购房属于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总的原则是平均分配,但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外,离婚时还存在三种财产性的请求权。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090条,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可以请求对方给与适当帮助。
    第二,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第三,根据《民法典》第1088条,一方平时照料老人、孩子较多的,也就是家庭主妇,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与适当补偿。
  • 婚前购房婚后父母还贷,除另有约定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男方父母出的首付,父母还的贷款属于对夫妻两人的赠与,一般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双方明确约定为共同财产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双方如果协商分割,可以自己的财产归自己所有,如果双方不想协商分割,诉讼分割会按照婚前婚后出资还贷来分割。男方:婚后还贷部分,升值部分,装修和家具计算贬值率,劳动报酬,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婚后房子还贷部分,升值部分,劳动报酬,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夫妻其他共同财产的定义,可以计算的是婚后房屋出租的租金、婚后股票、基金有过操作后的收益等等投资类的收益同样也可以计算为夫妻共同收益,另外还有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可能会改变其形态,或者和婚内共同财产掺和等等情况,也需要单独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