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权人放弃债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债务追讨
2023-08-09 01:1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人放弃债权的成立要件有:
    1、免除必须作出意思表示,免除性质上一般认为是单方法律行为;
    2、必须向债务人免除,对第三人免除的意思表示,无免除法律效力,债务关系不消除;
    3、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不得撤回,免除是一种单方面的法律行为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产生了消除债务的法律效力;
    4、债权人必须有处分能力。
    法律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债权人放弃债务的成立条件:
    1、债权人需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
    2、免除须向债务人作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债的关系并不消灭;
    3、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 债权人放弃债权的成立条件具体如下:
    1、免除必须是债权人的意思表示,可以是口头或者是书面;
    2、债权人放弃债权是不可撤回的,即表示送达给债务人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3、免除必须是指向债务人,如果债权人和其他第三人表示免除,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债的关系不消灭;
    4、债权人必须有处分该项债权的权力,无行为能力的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为免除行为;债权人被宣布破产时,债权人不能任意处分其债权债务,故也不能做免除的意思表示。
    以上四个条件必须要同时具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只要其中一个条件有瑕疵或者不成立都属于无效的债务免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