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地的可以办理离婚吗?需要什么材料

协议离婚
2023-08-09 01:2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我国关于离婚办理手续的方式:夫妻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外地离婚的方式: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即当事人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确认感情破裂的,准予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办理异地离婚,首先需要开出一份经常居住证明,随后到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异地起诉。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只能回到双方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不可以异地办理,去民政局办理办理离婚的,需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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