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租房的物业费谁来交呀,法律怎样规定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8-09 05:31: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租房的物业费一般房东来交,房东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及时交纳物业费,租赁合同中约定由租户交纳的,房东交纳后可以向租户追偿,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出租房的物业费,一般由房租所有权人交纳,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可以由房屋使用人交纳,但是二者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物业公司,承租人拒绝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出租房的物业费由出租人来交,出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交纳,承租人逾期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交纳并承担违约滞纳金,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的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