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疗过失的情形有哪些,法律上的规定有哪些

保险赔偿
2023-08-09 06:15: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过失的情形有:
    1、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2、违反了有关的诊疗规范的规定,例如未履行对病人或其家属的病情、治疗方案等告知义务;
    3、未妥善保管病例资料。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对于医疗过失属于故意或重大医疗过失的认定标准如下:
    1、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2、导致了3人以上人身损害的后果;
    3、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4、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不适用当事人申请处理程序和当事人协商处理(民事责任除外),其处理机关应是卫生行政主管机关和法院。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 医疗过失有如下情形:
    1、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
    3、医疗过失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