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证办理注意事项有哪些,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纠纷
2023-08-09 06:19: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土地证办理的注意事项如下:
    1、土地和规划部门审批的新建房屋土地登记;
    2、买卖双方必须共同到;
    3、委托代办的则需要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
    5、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屋照片、原土地使用权证、公证书或者使用权人签字协议与街道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 土地证办理注意事项是:
    1、办理土地证的地点是当地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窗口;
    2、办理土地证的材料有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3、办理土地证需要本人亲自当场,委托代办土地证的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法律分析:公民办理土地使用证应由申请人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到国土资源局办证大厅提出申请,受理登记、资料审查通过后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并拟经办意见,凭土地信息中心办文回执单及个人身份证报国土资源局缴费领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