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审判流程,法律怎么规定

刑事辩护
2023-08-09 06:3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刑事有以下审判程序:
      
    一、立案
      社会上出现了涉嫌犯罪的事件,侦查机关可能是基于有关单位或个人报案、控告、举报等原因而介入,进行初步的调查。
      
    二、侦查
      侦查机关立案以后,开始进行侦查。
      
    三、审判阶段
      法院在收到并审查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后,一般会公开开庭审理。
      
    四、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根据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立案的机关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五条侦查的一般要求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第一百八十三条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 刑事庭审的流程应按照下列程序走:先由审判长查明到庭情况,告知有关诉讼权利;然后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并由被告人进行陈述;再进行法庭陈述、辩论与质证;最后由法院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以及第二百条。
  • 刑事诉讼法审判的时候流程:
    1、明确开庭日期;
    2、开庭: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3、质证;
    4、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5、宣告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