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妻子私自打胎侵犯丈夫的知情权和生育权吗?要赔偿吗?
2023-08-09 06:47: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法律分析:女方私自打胎不需要负法律责任,不构成违法。妇女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其实,妻子自主人流是对自己身体的一种处分,是对“不生育”的一种自由选择。
结婚
本身并不意味着双方必须有孩子,妻子无论是自主避孕还是堕胎,都不构成对丈夫的侵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 第五十一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计划生育
,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发展母婴保健事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法律分析:女方私自打胎不需要负法律责任,不构成违法。妇女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其实,妻子自主人流是对自己身体的一种处分,是对“不生育”的一种自由选择。
结婚本身并不意味着双方必须有孩子,妻子无论是自主避孕还是堕胎,都不构成对丈夫的侵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发展母婴保健事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妻子私自堕胎是不侵犯丈夫生育权的,自由决定是否生育,这是妻子对自己处分自己的生育权的体现。但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
离婚
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婚姻家庭
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三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
损害赔偿
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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