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交通事故对交警判定不服怎么办
1、发生交通事故,对交警判定不服的,那么机动车驾驶员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的申请。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条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
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二、交通事故责任怎样认定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
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2、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事故当事人既不能提起重新认定的申请,也不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如果通过申诉责任认定仍然没有得到改变,那么当事人在诉讼中可以提出事故认定不合理的因素,法庭将对事故的责任从证据法的角度重新做出判断。交警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