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假如民间借贷能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

债务追讨
2023-08-09 07:16: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是否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需要分两种情况:
    1、如果原告经常居住地就是借贷合同履行地,那么就可以在原告经常居住地起诉。
    2、如果原告经常居住地不是借贷合同履行地,那就不可以在原告经常居住地起诉,需要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借贷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民间借贷纠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民间借贷纠纷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管辖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是原告所在地,则原告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民间借贷纠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民间借贷纠纷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管辖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是原告所在地,则原告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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