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房子婚后加名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09 07:5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房子婚后加名算夫妻共同财产。加名的是时候如果双方约定了房子的份额,那离婚的时候可以按照约定分割。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房子的份额,那可以先协商分割,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的,属于对加名一方的部分赠与,所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所有权人就是房产证上的登记方,如果夫妻双方都有名字,则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算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且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的行为属于前述所称的不动产无权设立情形,故可判断,该房产加名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