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拆迁安置给的都是小产权房,合法吗?

小产权房
2023-08-09 08:13: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安置给的都是小产权房一般情况下不合法。被拆迁人选择以产权调换方式接受补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安置房住房保障,并应当按照原房屋性质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拆迁安置给的都是小产权房一般不合法。小产权房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非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未经县级规划部门审批、未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拆迁安置房一般不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经县级规划部门审批、未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产权证,通过正规拆迁程序取得的拆迁安置房满五年可以依法取得产权证。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