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今年53岁,在公司工作了20年。公司要求我退休。公司需要给我什么赔偿?

2023-08-09 08:28: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终止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偿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终止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合同到期,属于正常的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赔偿;
    (2)如合同没有到期,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话,根据劳动法是需要赔偿的,一般为工作不满6个月的,赔偿半个月工资;
    (3)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赔偿1个月工资;
    (4)比如工作8年的,则赔偿8个月工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 员工到退休年龄离职,公司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分两种情况:
    1、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依法享受养老金待遇的,属于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情形,无需补偿。
    2、员工已经到退休年龄,但是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没有赔偿。补偿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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