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失业金领一半,新的公司缴纳保险,剩余的失业金可以一次性领出来吗

社会保险
2023-08-09 08:32: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失业金可以一次性领取,也可以按月领取。若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一次性领取失业金要可以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凭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其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失业保险金可以一次性领取,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申请人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自主创业的。
    满足条件后,除了基本个人身份证明外,申领人还需要向社保局提交的资料有:
    1、填写法律依据:《深圳市失业救济金一次性申领审核表》
    2、提供失业证、营业执照或申请人作为主要股东的出资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办理流程为:

    1、填写并提交上述资料

    2、资料不齐全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补齐材料通知书》,不在受理范围或材料不能补齐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不予受理决定书》
    3、资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在次月15日前通过银行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失业保险金可以一次性领取,但是也可以按月领取。但领取的人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即本人与单位在失业前已经累计缴费满一年;本人是非自愿中断就业的;并且本人登记了失业,也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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