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纠纷婚姻诉讼时效具体规定是什么

起诉离婚
2023-08-09 09:03: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诉讼时效要求有:
    1、男女双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经审理,人民法院发现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另一方要求履行离婚协议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协议到期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纠纷诉讼时效是:
    1、涉及子女抚养费追索、解除婚姻关系等纠纷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
    2、涉及普通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但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主张撤销的诉讼期限一般为一年;
    3、离婚其他纠纷的诉讼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离婚诉讼时效是指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后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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