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2、是除后一种情形之外,劳动者每工作一年按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最高年限的限制;
3、是对高收入者的经济补偿金作了限制,即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并且根据法律依据:《劳动
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企业不愿意支付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向
仲裁单位申请
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