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给劳动报酬怎么办,最新规定是什么

讨薪
2023-08-09 09:4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工资支付协议书。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督保障部门投诉,由劳动监督保障部门介入处理;
    (3)、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利益;
    (4)、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 不给劳动报酬的处理方法: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或者向企业的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方法,进行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用人单位不给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等方法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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