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诉讼中复议机关怎样去应诉

劳动仲裁
2023-08-09 09:52: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法律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 要根据你想对原决定诉讼还是对复议决定诉讼
  • 行政诉讼中复议机关应诉的方式是具体包括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辩、提交答辩状、确定出庭应诉人、提交有关的证据材料等。行政机关若是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