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厂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租赁
2023-08-09 10:15: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厂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1、签订书面租房合同;
    2、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3、在租赁期限内对厂房维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4、明确约定设施配备问题、拆迁补偿问题的处理办法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厂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是:
    1、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否则超过部分无效;
    3、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厂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是:注意查验双方的身份证明,了解厂房租赁范围、租赁用途、承包期限;注意定期查看厂房的使用情况,排除违法租赁的情况;注意明确约定租赁费用的交付;注意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