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申请法院执行需要什么资料,法律怎样规定

债务追讨
2023-08-09 11:5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法院申请执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法院申请执行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申请强制执行和执行管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流程是什么
    申请强制执行流程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

  • 一、法院申请执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法院申请执行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申请强制执行和执行管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流程是什么
    申请强制执行流程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
  • 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具体如下: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4、属于执行法院管辖,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等材料。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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